中国网财经4月9日讯 4月9日,家家悦(603708.SH)发布公告显示,公司高管李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李新担任家家悦高管期间,其配偶林春丽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存在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累计买入1.25万股,累计卖出1.29万股。
山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汇丰鸿利,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